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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回應,依據新聞「2021.04.09 經濟日報 開先例 新光R1炒了大單位」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xg28xV

此次新光R1事件受到市場矚目,這是台灣證券化市場首次由信託監察人召開的受益人大會,有人解讀這是繼去年以晶華為首的市場派清算不成後再度發動的攻擊,身為新光R1信託監察人的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晶華管護)在會中對受託機構兆豐銀行和原管理機構新昕國際提出質疑,會中決議通過中止複委任新壽樓管契約(新昕國際再委託予新壽樓管負責洽租﹅不動產維護管理)﹅解任新昕國際及基金委任律師,並對兆豐銀行和新昕國際相關疏失致損行使法律追訴權。

針對新光R1「複委任」爭議,信託公會已在審議兆豐銀行是否違返自律規範,而銀行局除了回應監察人的的質疑,也強調「清算下市不是主管機關所樂見」。

先不論晶華管護和新昕國際/兆豐銀行兩造孰是孰非,新光R1有很明顯的「關係人」爭議。

當初配合政府政策,金融集團下的壽險將手中的大樓賣給REITs,除了活化資產﹅取得資金,再回購部份REITs作為受益人,可以取得穩定的租金收益;另外再由集團旗下的公司繼續擔任管理機構,收取管理費,新光R1即是此種情況,然新昕國際再複委任給新壽樓管,基金等於支付兩筆管理費,且當初複委任遭質疑是否經過公平的遴選程序。

 

另一方晶華管護在受益人大會上辭任,但大會臨時動議要從現有其他六檔REITs管理機構,即信義全球資產管理、國泰建經、富邦建經及晶華管護當中排序,結果由晶華管護以最高票獲得優先和兆豐銀行議約的權利,若順利成功擔任管理機構,立即有管理費收入。晶華管護是否藉由召開受益人大會取得擔任管理機構的權利,此舉是禿鷹還是騎士,端看個人想法。

 

REITs在台灣未能形成主流商品,又常面臨清算危機,有它存在已久的問題,包括REITs價值低估﹅銀行受託機構不積極操作﹅追加募集過程冗長…等。未來金管會將開放投信發行REITs,除了擔負活絡REITs市場的功能,身為管理機構的投信應該藉由這次的事件,思考如何秉持善良管理人責任,以投資人利益為最大考量,公開透明地紀錄評價﹅投資﹅管理的過程,訂定清楚簡明的費用結構,才能避免爭議。一旦投資人質疑管理缺失,對產品失去信心,REITs很容易再度淪為乏人問津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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